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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铸铁闸门检验标准

    2015-09-20 15:16:06  来源:
    铸铁闸门检验标准
    铸铁闸门应符合标准的要求,并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1.铸件
    1.1灰铸铁的机械性能应符合GB 9439规定。铸造铜合金的机械性能应符合GB 1176规定。
    1.2 铸铁件表面所附有的型砂、氧化皮、冒口、浇口和多肉等应清除干净。
    1.3 主要铸铁件(如门框、门板和导轨)应时效处理。
    1.4 铸件不允许有裂缝、疏松和浇不足等缺陷。如有气孔、缩孔和渣眼等缺陷时应补焊与修整,但必须保证铸件质量。
    1.5 铸件的铸造偏差应符合GB 6414规定。
     
    2.主要构件
    2.1 门板
    2.1.1 门板应整体铸造,闸孔在400mm及其以上时应设置加强肋。
    2.1.2 门板应按*大工作水头设计,其拉伸、压缩和剪切强度的安全系数不小于5,挠度应不大于构件长度的1/1500
    2.1.3 门板的厚度应在计算厚度上增加2mm的腐蚀裕量。
    2.1.4 闸孔尺寸在600mm及其以上时,门板的上端应设置安装用吊环或吊孔。
     
    2.2 门框
    2.2.1 门框应整体铸造,在*大工作水头下,其拉伸、压缩和剪切强度的安全系数不小于5
    2.2.2 门框的厚度应在计算厚度上增加2mm的腐蚀裕量。
    2.2.3 对于墙管连接式圆闸门,其门框法兰的连接尺寸应符合GB 4216. 2的规定,法兰螺栓孔应在垂直中心线的二侧对称均布。
    2.2.4 法兰螺栓孔d0的轴线相对于法兰的孔轴线的位置度公差Φt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mm
    法兰螺栓孔直径d0 位置度公差Φt
    11.0-17. 5 < 1.0
    22.0- 30.0 < 1.5
    33.0- 48.0 < 2.6
     
     
    2.2.5 墙管式闸门与墙管连接之间应设有止水垫片,其垫片应符合GB 4216.9及GB 4216.10规定。
    2.2.6 墙式闸门与墙面接合的门框表面,应保持平整。
    2.2.7 门框(含导轨)的任一外侧应机加工一条与导轨平行且贯通的垂线作安装闸门基准。
     
    2.3 导轨
    2.3.1导轨应按*大工作水头设计,其拉伸、压缩和剪切强度的安全系数不小于5。在门板开启到*高位置时,其导轨的顶端应高于门板的水平中心线。
    2.3.2 导轨可用螺栓(螺钉)与门框相接,或与门框整体铸造。
     
    2.4 密封座
    2.4.1 密封座应分别置于经机加工的门框和门板的相应位置上,用与密封座相同材料制作的沉头螺钉紧固。在启闭门板过程中,不能变形和松动,螺钉头部与密封座工作面一起精加工,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3.2μm
    2.4.2 密封座工作表面不得有划痕、裂缝和气孔等缺陷。
    2.4.3 密封座的板厚,应符合表2规定。
     
    2.5 吊耳或吊块螺母
    2.5.1 门板的上端应设吊耳或吊块螺母,以与门杆连接。吊耳或吊块螺母的受力点尽量靠近门板的重心垂线。在*大工作水头启闭时,其拉伸、压缩和剪切强度和安全系数不小于5
     
    2.5.2 吊耳可与门板整体铸造或用螺栓(螺钉)与门板连接。
                               表 2                          mm
    闸门孔口规格 板厚
    ≤700 ≥6
    >700-1100 ≥8
    > 1100-2000 ≥12
    > 2000-3000 ≥14
     
    注:矩形闸门的密封座厚度以闸孔的长边尺寸为准。
     
    2.5.3 吊块螺母与门板的连接结构,应能防止吊块在门板的螺母匣中转动,对于明杆式闸门,吊块螺母为普通螺纹,可用销或螺钉固定,对于暗杆式闸门,吊块螺母为梯形螺纹,与传动螺杆互为螺旋副。
     
    2.6 传动螺杆
    传动用螺杆应按*大工作开启和关闭力设计,其拉伸、压缩和剪切强度的安全系数不小于5,螺杆的柔度不大于200
     
    2.7 楔紧装置
    2.7.1 在闸门二侧必须设置可调节的楔紧装置。楔紧副(如楔块与楔块、楔块与偏心销等)两楔紧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3.2 μm。
    2.7.2 楔紧件用螺钉(螺柱)分别固定在门板及门框上。
     
    2.8 销轴与螺钉、螺栓等紧固件
    所有装配螺钉、螺栓、螺母、地脚螺栓和销轴等应按*大开启和关闭力设计,其拉伸、压缩和剪切强度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5
     
     
     
     
    2.9 主要零件的材料应符合或不低于表3的规定。
    表3
    零件名称 材料 材料标准
    门板 HT200 GB9439
    门框 HT200 GB9439
    密封座 ZCuSn5Pb5Zn5 GB1176
    楔块 ZCuSn5Pb5Zn5或HT200 GB1176、GB9439
    导轨、吊耳 HT200 GB9439
    传动螺杆 1Cr13 GB1220
    吊块螺母 ZCuSn5Pb5Zn5 GB1176
    螺栓、螺钉、螺母、地脚螺栓、偏心销和销轴等 1Cr13 GB1220
     
     
    3.装配
    3.1 闸门总装后,应作适当调整,并进行2-3次全启全闭操作,保证移动灵活。当门板在全闭位置时,密封座处的间隙不大于0.1mm
    3.2 门板与门框导向槽之间的前后总间隙不大于1.6mm
    3.3 门板密封座下边缘应高于门框密封座下边缘,其相对位置应不大于2mm
    3.4 当门板在全闭位置时,门板与门框的各楔紧面应同时相互楔紧。
     
    4.涂漆
    4.1 在涂漆前必须清除毛刺、氧化皮、锈斑、锈迹、粘砂、结疤和油污等脏物。将浇口、冒口、多肉和锐边等铲平,保持表面平整光沽。
    4.2 闸门非工作接触面的涂漆不得有起泡、剥落、皱纹和流挂等对外观质量有影响的缺陷。
    4.3 当闸门用于给水工程时,应采用无毒耐腐蚀涂料徐装;当用于排水工程时.应采用耐腐蚀涂料涂装。
    4.4 涂装要求必须符合YB 3211规定和油漆生产厂的使用说明进行。
     
    5.试验方法与检验规则
    5.1 密封面间隙检验
    门板与门框密封座的结合面,必须清除外来杂物和油污,将闸门全闭后放平。在门板上无外加荷载的情况下,用0.1 mm的塞尺沿密封的结合面测量间隙,其值不大于0.1mm
     
    5.2 装配检验
    将门板在门框内人座,作全启全闭往复移动,检查门板在全启全闭时的位置、楔紧面的楔紧状况和门板在导向槽内的间隙。用钢尺和塞尺等工具分别进行测量,其检验结果应符合3.2-3.4的规定。
     
    5.3 渗漏试验
    密封面应清除任何污物,不得在两密封面间涂抹油脂。将闸门全闭,使门框孔口向上,然后在门框孔口内逐渐注人清水,以水不溢出为限,其密封面的渗水量应不大于l.2 5L /min·m (密封长度)。
     
    5.4 全压泄漏试验
    订货单位需要进行本项试验时,可与制造厂协商。试验方法:可将闸门安装在试验池内或现场作全压灌水试验。采用计量器具(量筒、计时表等)检测密封面的泄漏量,其值应不大于1.25 L/min·m(密封长度)。
     
    5.5 出厂检验
    5.5.1 每台产品须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检验,并签发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方可出厂。
    5.5.2 订货单位有权按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对产品进行复查,抽检量为批量的20%。但不少于1台且不多于3台。抽检结果如有1台不合格时应加倍复查,如仍有不合格时.订货单位可提出逐台检验或拒收并更换合格产品。
     
    5.6 型式检验
    5.6.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在闸孔尺寸300-600mm、700-1500mm、1600-2000mm和2100-3000mm范围内任选一种进行型式试验:a. 新产品试制时;b. 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c. 如结构、材料和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性能时;d. 正常生产时,两年检验一次;
    e.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5.6.2 型式检验项目
    (1) 作门板挠度测定,应符合2.1.2要求。
    (2) 作全压泄漏试验.应符合5.4要求。
     
    6.标志
    闸门的标志可直接在门板的背部铸造凸字或钉铭牌,其内容应包括制造厂名或厂标、闸门规格和工作水头等字样。
     
    7.包装、运输及贮存
    7.1 闸门在检验合格后,应清除表面的油污赃物和存留的水分。
    7.2 在装运和贮存期内闸门应处于关闭状态,螺杆或螺纹部应涂油脂包扎,以防锈蚀和损坏。
    7.3 闸门的发运方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包装应符合YB 3214规定,必须使闸门及附件固定,保证在运输途中不致因包装不慎而损坏。闸孔在600mm以上时,需用螺栓紧固或者紧固在一块滑座上,以便安全吊装。
    7.4 出厂闸门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及装箱单。
    7.4.1 产品合格证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制造厂名和出厂日期;b. 产品名称、型号及规格;c. 工作水头;d. 依据标准、检验结果和检验日期;e. 出厂编号;f. 检验人员及检验负责人签章。
    7.4.2 产品使用说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制造厂名;b. 用途和主要性能规格;c. 作用原理和结构说明;d. 标有主要外形尺寸和连接尺寸的安装图;e. 主要零件材料;f. 维护、保养、安装和使用注意事项;g. 可能发生的故障和消除办法;h. 附件清单。
    7.4.3 产品装箱单包括下列内容:
    a. 订货单位和合同编号;b. 制造厂名和出厂日期;c. 产品名称、型号及规格;
    d. 产品数量和净重;e. 所附文件的名称和份数。
    产品装箱单位加盖制造厂装箱检验员的印章及检验日期。
    7.5 贮存
    产品应保存在通风的库房或遮篷的场所内。放置必须整齐,不得互相挤叠和露天存放,以防变形、损坏和锈蚀。
    7.6 保修期
    闸门在投入使用一年内,但不超过发货后18个月,制造厂应对其材料缺陷、制造质量以及在正常使用中所损坏的零部件负责保修。保修期内制造厂应免费修理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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